Skip to main content
Home
Home

Kevin J. Patariu 潘凯文

Profile photo for Kevin J. Patariu
Profile photo for Kevin J. Patariu
合伙人

Kevin J. Patariu 潘凯文

  • ITC 诉讼,专利诉讼业务联席主席

潘凯文 (Kevin Patariu) 协助客户处理知识产权,数据隐私,以及网络安全问题。Kevin 就复杂疑难的知识产权事务在美国各州以及国际贸易委员会 (ITC) 进行诉讼,并打赢多个 337 诉讼。

在 Patexia 公司进行的 2020 年度 ITC 情报报告中,Kevin 从 2014 至 2019 年中参与过 ITC 案件审理的 7500 多名律师中脱颖而出,在最佳 ITC 律师综合排名中斩获第二(代表申诉方或应诉方)。在 Patexia 进行的 2021 专利诉讼情报报告中,Kevin 从2017 至 2020 年参与过美国地区法院专利诉讼审理的 12,300 多名律师中胜出,跻身最佳诉讼律师综合排名排名百强(代表申诉方或应诉方)。

Kevin 在处理美国专利局 (USPTO) 专利审理和上诉委员会 (PTAB) 的专利授权后程序方面也有着丰富的经验。授权后程序包括授权后审查 (PGR)、包含商业方法 (CBM) 专利审查、多方复审 (IPR)、专利复审、补充审查和专利再颁程序。Kevin 在 70 宗 IPR 程序中任申诉方和专利权人的律师,并成功在 PTAB 口审中为客户据理力争。Kevin 为客户提供策略性使用 PTAB 程序的建议以实现客户的诉讼目标。在 Patexia 公司进行的 2019  ITC 情报报告的评选中,根据 2014 至 2020 年的数据,Kevin 获评代表申诉方处理 USPTO PTAB 案件的 100 佳执业律师,在所有 IPR 律师中位列前 2%。

Kevin 还就众多多方复审和单方复审请求进行准备并起诉,并就多方复审程序在 USPTO 的专利上诉与争议委员会 (BPAI, PTAB 的前身) 进行抗辩。

除专利诉讼和专利有效性案件外,Kevin 亦代表客户处理商标、商业秘密、包装装潢、版权纠纷。Kevin 的执业领域还包括:尽职调查,自由操作分析,专利和商标申请和咨询,准备侵权和有效性意见,以及为大型和小型企业提供技术法律咨询。

Kevin 还协助高科技领域客户解决数据隐私问题,在动态的监管环境下提供有关《加州消费者隐私法》(CCPA),《2020 年加州隐私权法》(CPRA),《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以及其他数据使用与合规问题的指导。作为具有多年实践经验的职业认证工程师,Kevin 对网络架构和计算系统的深刻理解使他在设计数据使用合同条款,进行产品评论以及制定可实际反映公司如何收集、存储和使用个人数据的隐私政策方面具有独特优势。Kevin 是通过国际隐私专家协会(IAPP)认证的美国和欧洲信息隐私专家 (CIPP/US, CIPP/E) 以及注册信息隐私管理师(CIPM)。2024 年 2 月,Kevin 入选 Lawdragon 首份《全球领先网络律师 500 强》指南。该指南重点介绍在数据和安全、创新和灵感以及诉讼方面提供法律咨询的领先律师。

Kevin 在以下广泛的技术领域拥有为客户进行诉讼、专利申请、技术交易,产品咨询和从事工程工作的经验:

  • 半导体器件设计
  • 半导体制造,表征与检测
  • 软件设计与测试
  • 计算机架构以及嵌入式系统和固件
  • 计算机图形系统
  • 人机界面 (用户界面) 设计
  • 数字版权管理(DRM)和密码系统
  • 数据安全架构
  • 电子商务和支付处理架构
  • 测试与测量设备
  • 医疗设备
  • 触屏和触屏控制器
  • 数码相机和图像处理
  • 自动化机械传动系统
  • 有线和无线通信设备和系统
  • 车辆导航,地图和路线引导系统
  • 蜂窝网定位系统
  • 活性炭加工

在进入法学院之前,Kevin 曾经担任电气工程师长达八年,负责为各种应用设计集成电路,包括复印机、打印机、扫描设备,卫星和数字电缆机顶盒、可移动媒体卡接口、前视红外阵列(FLIR)传感器。Kevin 是数据加密/解密以及信息安全领域8项美国专利和4项外国专利的共同发明人。

  • 美国专利号 7,194,627,名称为“数据加密和解密的方法和系统”
  • 美国专利号 7,313,239,名称为“数据加密/解密密钥生成和分发的方法和系统”
  • 美国专利号 7,533,273,名称为“使用描述符控制加密/解密引擎的方法和系统”
  • 美国专利号 7,912,220 名称为“使用高级多流 POD 接口的系统中非 MPEG 流数据的封包”
  • 美国专利号 7,925,024 名称为“数据加密/解密密钥生成和分发的方法和系统”
  • 美国专利号 8,234,504,名称为“数据加密和解密的方法和系统”
  • 美国专利号 8,467,534,名称为“安全访问和处理加密/解密密钥的方法和系统”
  • 美国专利号 9,094,699,名称为“用于以强配对将安全密钥传送到目标用户的系统和方法”
  • 欧洲专利号 EP1460797,名称为“安全访问和处理加密/解密密钥”
  • 欧洲专利号 EP1457859,名称为“数据加密/解密设备”
  • 中国专利号 CN1655495,名称为“用于以强配对将安全密钥传送到目标用户的系统和方法”
  • 台湾专利号 TW I271079,名称为“用于以强配对将安全密钥传送到目标用户的系统和方法”

Kevin 是加利福尼亚州注册工程师 (P.E.) 。Kevin 在电气工程和软件开发领域的经验使得他对知识产权问题的事实情况以及客户面临的商业目标和挑战具有更深刻的理解。凭借该经验,他可以与客户合作制定符合客户情况的法律策略,从而以经济高效的方式实现客户的业务目标。

Kevin 积极投身于公益法律援助,并且担任博钦圣地亚哥办公室公益法律援助委员会主席。他获得 2017 年博钦公益法律援助领袖合伙人奖,该奖项每年授予一位博钦的合伙人。Kevin 还曾获得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颁发的 2017 年公益法律援助成就证书。2017 年全美共有 85 人获此殊荣,该证书是给予为资金困难的发明家和小型企业提供 USPTO 专利援助计划并协助其准备和申请专利的专业人士的认可。他还是加州律师艺术协会圣地亚哥指导委员会的成员,加州发明家援助计划(CIAP)的行政官,该项目是美国专利商标局在加州设立的为资金困难的独立发明人和小企业提供专利申请服务的法律援助项目。他还是 CIAP 咨询委员会成员,以及加州律师艺术协会办公室联络人。Kevin 是圣地亚哥志愿者律师计划(SDVLP)的董事会成员,该计划为圣地亚哥贫困和弱势群体提供免费的民事法律服务。Kevin 为 SDVLP 推荐客户有关拒绝提供社会保障与残疾福利的多个案件进行成功申诉。行政法官最终在每宗案件的听证会后均认定客户属于残障人士并有权获得福利。

法院实习

  • 美国伊利诺伊州北区联邦地区法院,Amy St. Eve 大法官,2006 年 9 月至 2007 年 4 月

教育与证书

教育

  • 美国西北大学普利兹克法学院, J.D., 优等生, 《国际法与商业杂志》,执行编辑, 2007
  • 康奈尔大学, M.Eng., 电子工程, 1996
  • 康奈尔大学, B.S., 电子工程, 1995

律师和法庭资格

  •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
  • 美国伊利诺伊州
  • 美国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
  • 美国明尼苏达州
  • 美国新泽西州
  • 美国纽约州
  • 美国德克萨斯州
  • 美国专利商标局
  • 美国联邦第九巡回上诉法院
  •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东区联邦地区法院
  •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中区联邦地区法院
  •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北区联邦地区法院
  •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南区联邦地区法院
  • 美国伊利诺伊州北区联邦地区法院
  • 美国新泽西州联邦地区法院
  • 美国纽约州南区联邦地区法院
  • 美国德克萨斯州东区联邦地区法院
  • 美国德克萨斯州北区联邦地区法院

相关工作经历

  • Brinks Hofer Gilson & Lione, P.C., 伊利诺伊州芝加哥,律师, 2007 - 2010
  • Brinks Hofer Gilson & Lione, P.C., 伊利诺伊州芝加哥,法律职员,2006
  • Applied Micro Circuits Corporation, 加州圣地亚哥,法律职员,2006
  • McAndrews, Held & Malloy, Ltd., 伊利诺伊州芝加哥,法律职员,2005
  • 博通公司,加州圣地亚哥,高级设计工程师, 2001 - 2004
  • Netgear Incorporated, 加州圣地亚哥,系统架构 / 印刷电路板设计师,2000 - 2001
  • Hewlett-Packard Corporation,加州圣地亚哥,ASIC 设计工程师,1997 - 2000
  • 德州仪器,德克萨斯州达拉斯,设计工程师,1996 - 1997

专业认可

  • 在 2020 年度 Patexia 观察 ITC 情报报告中,位列 2014-2019 最佳 ITC 律师综合排名第二(代表申诉方或应诉方)

  • 在 2021 年 Patexia Insights 专利诉讼情报报告中,位列 2017-2020 年整体表现最佳的专利诉讼律师第 68 位(代表原告或被告)(专利诉讼律师前 0.6% )

  • 在 2022 年 Patexia Insights 专利诉讼情报报告中,位列 2016 年至 2021 年 ITC 执业律师表现前 4%(代表应诉方)

  • 根据 2022 年 Patexia Insights 专利诉讼情报报告,在 2016-2021 年最活跃的 ITC 律师(代表被告)排名中位列第 72 位。

  • 在 2019 年度 Patexia 观察 ITC 情报报告中,位列 2014-2019 代表申诉方于 PTAB 应诉百强律师(所有 IPR 律师前 2%)

  • 在 2020 年度 Patexia 观察 ITC 情报报告中,位列 2015-2020 代表申诉方于 PTAB 应诉百强律师(所有 IPR 律师前 2%)

  • 通过国际隐私专家协会(IAPP)认证的美国信息隐私专家(CIPP/US)

  • 通过国际隐私专家协会(IAPP)认证的欧洲信息隐私专家(CIPP/E)

  • 国际隐私专业人员协会(IAPP)注册信息隐私管理师(CIPM)

  • 入选《Lawdragon》2024 年度网络律师全球 500 强

  • 荣获 Wiley W. Manuel 公益法律服务奖

  • 获得美国专利商标局颁发的 2017 年度专利公益成就证书

  • 入选圣地亚哥超级律师榜单,Rising Stars,2015

  • 入选伊利诺伊超级律师榜单,Rising Stars,2009

    *伊利诺伊州最高法院不承认法律执业中的专业认证,在伊利诺伊州执业不要求任何认证、奖项或认可。

影响

专业领导力

  • 美国律师协会,会员
  • 美国知识产权法协会,会员
  • 知识产权所有者协会,会员
  • 出庭律师协会,会员
  • 电气与电子工程师学会,会员
  • 律师协会,会员
  • 圣地亚哥志愿律师项目,董事会
  • 圣地亚哥知识产权法协会,会员
  • 国际隐私权专业协会,会员

代理经验

ITC 337条款诉讼

对特定便携式应急启动电源及其组件发起的337调查(III), ITC调查编号337-TA-1360

在行政法法官 Bryan F. Moore 就便携式车辆应急启动装置和商业外观侵权、虚假原产地名称、虚假广告和不正当竞争指控的调查中,担任被告深圳卡儿酷公司、Aukey Technology Co., Ltd.、Metasee LLC、Ace Farmer LLC、Hulkman LLC 和另外两家公司的首席出庭律师;证据听证会做出未违反 337 条款的初裁;待决。

对特定便携式应急启动电源及其组件发起的337调查(II), ITC调查编号337-TA-1359

在由行政法法官 Monica Bhattacharyya 审理的涉及便携式车辆应急启动装置的 6 项专利的案件中,担任被告深圳卡儿酷公司、Aukey Technology Co.,Ltd.、Shenzhen Gooloo E-Commerce Co.,Ltd.、Hulkman LLC、Metasee LLC、Ace Farmer LLC 和其他五家公司的首席出庭律师;原告在专家证据开示后放弃了两项专利;证据听证会后,基于所有诉求的非侵权和无效性,做出未违反 337 条款的初裁;待决。

对特定电容式触控感应系统,电容式触控感应控制器及具有电容式触控感应功能的微控制器及其组件发起的337调查,ITC调查编号337-TA-1268 

在行政法官Clark S. Cheney审理的涉及电容式触控感应设备的四项专利调查中任被告STMicroelectronics, Inc., STMicroelectronics (North America) Holdings, Inc., and STMicroelectronics NV的律师;听证前获得有利和解。

对特定便携式应急启动电源及其组件发起的337调查,ITC调查编号337-TA-1256

在行政法官David P. Shaw审理的涉及便携车辆应急启动电源设备的两项专利的调查中任被告深圳卡儿酷公司,70mai Co., Ltd., Antigravity Batteries LLC, Gooloo Technologies LLC, Great Neck Saw Manufacturers, Inc., Horizon Tool, Inc., Matco Tools Corporation, Nekteck, Inc., Paris Corporation, PowerMax Battery (U.S.A.), Inc., 和深圳市钴鲁科技有限公司的首席出庭律师;申诉人在 IPR 最终书面决定使几乎所有权利要求无效后放弃了一项专利;在证据听证会后,由于不侵权且没有国内技术产业,做出未违反 337 条款的初裁;委员会维持了无违规的初裁,做出有利于被告的终裁。

对特定聚晶金刚石复合片及其下游产品发起的337调查,ITC调查编号337-TA-1236

在行政法官Elliot审理的涉及钻井用聚晶金刚石复合片的五项专利的调查案中任被告Element Six Abrasives Holdings, Ltd., Element Six Global Innovation Centre, Element Six GmbH, Element Six Hard Materials (Wuxi) Co., Ltd., Element Six Limited, Element Six Production (Pty) Limited, Element Six Technologies U.S. Corporation, 元素六商贸(上海)有限公司和 Element Six U.S. Corporation的律师;听证前获得有利和解。

对特定数字视频播放设备及其组件发起的337调查,ITC调查编号337-TA-1224

在行政法官Cameron Elliot审理的涉及电视设备中安全认证距离测量的四项专利的调查中任被告TCL Electronics Holdings Ltd. (曾用名 TCL Multimedia Technology Holdings Ltd.), TCL Industries Holdings Co., Ltd., TCL王牌电器(惠州)有限公司, TCL MOKA International Ltd., TCL Moka Manufacturing, SA de CV , TCL Smart Device (Vietnam) Company, Ltd. 和 TTE Technology, Inc.的律师。证据听证后获做出未违反 337 条款的初裁;委员会维持了初裁,做出有利于TCL的终裁。

对特定带有可连接手持控制器的便携式游戏控制台系统及其组件发起的337条款诉讼II,ITC调查编号337-TA-1197

在由行政法官Shaw审理的涉及游戏控制台系统的一项专利的调查案中任被告方任天堂公司的律师;证据听证后获得未违反 337 条款的初裁;委员会维持初裁,做出有利于任天堂的终裁;上诉至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并被Gamevice自动驳回,上诉终止。

对特定可移动屏障操作系统及其组件发起的337调查,ITC调查编号337-TA-1118

在由行政法官MaryJoan McNamara审理的涉及车库门和开启装置的三项专利的调查案中任被告方Nortek Security & Control LLC(前身为Linear, LLC, Nortek, Inc., 和 GTO Access Systems)的律师。

对特定带有可连接的手持控制器的便携式游戏机系统及其组件发起的337调查,ITC调查编号337-TA-1111

在由行政法官Cheney (后转由行政法官David Shaw) 审理的涉及游戏机系统的两项专利的调查案中任被告Nintendo Co., Ltd. 和Nintendo of America Inc. 的律师;在法官作出有利的释义后,批准了非侵权的简易裁决动议,随后法官在初裁中认定未违反337条款;委员会最终维持初裁,Nintendo胜诉。联邦巡回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即决判决。

对特定多网域测试与测量仪器发起的337调查,ITC 调查编号No. 337-TA-1104

在由行政法官 Cheney审理的涉及多网域测试与测量仪器的两项专利的337调查中任Tektronix, Inc. 的律师; 在被告同意不再向美国进口涉案产品后终止调查。

对特定触屏控制器及其下游产品发起的337调查,ITC调查编号337-TA-957

在由行政法官Essex (后转由行政法官McNamara)审理的涉及智能手机中使用的触屏控制器的4项专利的337调查中任被告深圳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商业名称Goodix)的律师;在听证会后和解。听证会时,不公平进口调查办公室建议作出不侵权裁决。在国际贸易委员会 (ITC) 裁决之前,代表 Goodix提起9宗多方复审(IPR)。和解时,已有五宗 IPR 立案,另外四宗待决。

对特定音频处理硬件和软件及其下游产品发起的337调查,ITC调查编号337-TA-949

在由行政法官 Pender审理的涉及处理音频信号以避免干扰平板电脑、台式机和笔记本电脑的5项专利的337调查中担任非诉讼方 Fortress Investment Group LLC 和 AND34 Funding LLC 的律师。委员会为这项调查启动了有史以来第二次百日试点计划,以在百日之内确认原告是否具备起诉资格,或者如Fortress Investment Group LLC 和 AND34 Funding LLC 不能被纳入原告行列,调查将立即终止;行政法官认定原告具备提起诉讼的资格。委员会驳回了被告有关口头辩论的申请,并决定不会对行政法官的初裁进行复审;听证前和解。

对特定点对点网络通信设备及其下游产品发起的337调查,ITC调查编号337-TA-892

在由行政法官 Shaw审理的涉及点对点通信和内容传输网络相关的智能电视、蓝光播放器和其他设备与软件的3项专利的337调查中任被告 AmTRAN Technology Co., Ltd. 和 AmTRAN Logistics, Inc. 的律师。在听证数日前 ,原告 Straight Path IP Group, Inc. 撤诉,案件随后和解。

对特定电子成像设备发起的337调查,ITC调查编号337-TA-850

在由行政法官 Essex审理的涉及智能手机中照相功能、消息收发和图像处理系统的4项专利的337调查中任被告HTC Corporation 和 HTC America Inc.的律师;其中一项专利的诉讼请求被驳回;终裁认定不侵权且国内产业均未实施其余三项诉争专利的两项。申诉方FlashPoint Technology, Inc.未对终裁提起上诉。

对特定消费电子和显示设备及其下游产品发起的337调查,ITC调查编号 337-TA-836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 
在由行政法官 Essex审理的涉及 CPU 架构、GPU 中的浮点光栅化和帧缓冲,以及大面积、宽画面平板技术的4项专利的337调查中任被告HTC Corporation 和 HTC America Inc.的律师;案件在听证前达成有利和解。

对特定便携电子设备和相关软件发起的337调查,ITC调查编号337-TA-797

在行政法官 James Gildea审理的涉及智能手机的337调查中任 HTC 的律师;听证会后和解。

对特定电子影像设备发起的337调查,ITC调查编号337-TA-726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
在由首席行政法官Paul Luckern审理的涉及智能手机相机功能的3项专利的337调查中任 HTC 的律师;庭审获胜,初裁认定不侵权,基于销售阻却的无效,以及没有国内产业被许可人实施过该诉争专利;委员会对初裁复审,维持初裁并裁定HTC拥有在基于Windows产品中实施诉争专利的默示许可;其他被告诺基亚和RIM在庭审前和解,而LG在庭审后初裁前和解。联邦巡回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即决判决。

对特定汽车多媒体显示和导航系统及其组件以及下游产品发起的337调查,ITC调查编号337-TA-657*

在涉及全球定位系统和汽车导航系统的六项专利的337调查中任被告 Alpine Electronics 和 Alpine Electronics of America 的律师;在听证会前达成有利和解。

美国地区法院诉讼

ValveTech, Inc. 诉 Aerojet Rocketdyne, Inc.

美国纽约州西区联邦地区法院
在由Frank P. Geraci, Jr.主审法官审理的有关合同违约,商业秘密窃取,以及不正当竞争指控的案件中任ValveTech, Inc.的律师;经过十天的审判,联邦陪审团发现Aerojet Rocketdyne违反了与ValveTech的两项保密协议,并不当保留、使用并披露了ValveTech为Starliner航天器提供的航天器推进器阀门设计的专有信息,直接违反了两项协议的明示条款。 

Neodron Ltd. 诉 STMicroelectronics, Inc. 等

美国德州西区联邦地区法院
ff在由法官Alan D. Albright审理的涉及电容式触控感应设备的四项专利的案件中任被告方STMicroelectronics, Inc.,STMicroelectronics (North America) Holdings, Inc., 和STMicroelectronics NV,的律师;获得有利和解。

Koninklijke Philips NV 等诉 TTE Technology, Inc. (商业名称 TCL USA) 等

美国加州中区联邦地区法院
在由Cormac J. Carney法官审理的涉及涉及电视设备中安全认证距离测量和液晶背光的三项专利的案件中任 TTE Technology, Inc., TCL王牌电器惠州有限公司,TCL Moka Intl Ltd., TCL Industries Holdings Co., Ltd., Shenzhen TCL New Technology Co., Ltd, TCL Smart Device (Vietnam) Co LTD, TCL Electronics Holdings Ltd., TCL Moka Manufacturing, S.A. de C.V. 的律师;待决。

华盛顿卡内基研究所等 诉  Pure Grown Diamonds, Inc. 等

美国纽约州南区联邦地区法院
在Jed S. Rakoff法官审理的涉及钻石制造的两项专利的案件中任华盛顿卡内基研究所和 M7D 公司的律师;获得有利和解。

Wi-LAN Inc. 等 诉 惠州TCL 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等

美国加州中区联邦地区法院
在由James V. Selna法官审理的涉及无线通讯设备技术的三项专利的案件中任惠州TCL 移动通信有限公司,TCL Mobile Communication (HK) Co., Ltd., TCT Mobile (US) Inc., 和TCT Mobile, Inc.的律师;待决。

Tektronix, Inc. 诉 Rohde & Schwarz USA, Inc., Rohde & Schwarz GmbH & Co. KG, 和 Rohde & Schwarz Vertriebs GmbH

美国俄勒冈州地方法院
在由Marco A. Hernandez法官审理的涉及多领域测试和测量仪器的2项专利的案件中任Tektronix公司的律师;平行审理的ITC调查案终结后结案。

The Chamberlain Group, Inc. 诉 Nortek Security & Control LLC

美国加州南区联邦地区法院
在由Janis L. Sammartino法官和治安法官Andrew G. Schopler审理的涉及车库门和门开启装置的3项专利的案件中任Nortek Security & Control LLC(原Linear公司)的律师;待决。

Lund Motion Products, Inc. 诉 T-Max (Hangzhou) Technology Co., Ltd., T-Max (Qingdao) Industrial Co., Ltd., T-Max (Qingdao) International Trading Co., Ltd., 和 T-Max Industrial (Hk) Co., Ltd.

美国加州中区联邦地区法院
在由Cormac J. Carney法官和治安法官Jean P. Rosenbluth审理的涉及可伸缩汽车踏板配件的3项专利和1项版权的案件中任T-Max的律师;因和解而结案。

Central Garden & Pet Company 诉 Shenzhen Liown Electronics Co., Ltd.(深圳市里阳电子有限公司)

美国伊利诺伊州北区联邦地区法院
在由Gary Feinerman 法官和治安法官 Susan E. Cox审理的涉及合同纠纷的案件中任深圳市里阳电子有限公司的律师;因和解而结案。

Oy Ajat Ltd. 诉 Genoray Co. Ltd. 和 Genoray America, Inc.

美国佛罗里达州中区联邦地区法院
在由Roy B. Dalton, Jr. 和 治安法官David A. Baker 审理的涉及牙科X射线成像应用的电源和图像处理的3项专利的案件中任Genoray 的律师;因和解而结案。

TracBeam, LLC 诉 T-Mobile US, Inc.

美国德克萨斯州东区联邦地区法院
在由Schroeder法官审理的涉及通讯网络中定位设备的4项专利的案件中任T-Mobile US, Inc., T-Mobile USA, Inc. 和介入诉讼人TeleCommunication Systems的律师;庭审前数周达成有利和解。

Vehicle IP LLC 诉 AT&T Mobility LLC

美国特拉华州联邦地区法院
在由Stark法官审理的涉及确定车辆预计到达时间之系统的1项专利的案件中任Cellco Partnership (商业名称为Verizon Wireless Inc.), TeleCommunication Systems, Inc. 和 Networks In Motion, Inc.的律师;在庭审前不久获得有利的释义,因而被判定不侵权;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维持了地区法院关于释义的裁定;当事各方基于不侵权的裁定同意终裁判决内容,案件终结。

CallWave Communication LLC 诉 Verizon Services Corp. 等

美国特拉华州联邦地区法院
在由Richard G. Andrews法官审理的涉及定位服务的5项专利的案件中任Verizon的律师;Andrews法官批准了一项根据第101条无效诉争专利的动议;由于案件和解,与诉争专利相关的诉讼请求被驳回。

IP Cube Partners Co., Ltd. 诉 Telecommunication Systems, Inc.

美国纽约州南区联邦地区法院
在由Laura Taylor Swain法官和 治安法官Ronald L. Ellis审理的IP资产出售合同纠纷案中任TeleCommunication Systems Inc.的律师;因撤销虚假和欺诈性陈述动议后和解而结案。

Koninklijke Philips N.V. 和 U.S. Philips Corporation 诉 HTC Corporation 和 HTC America, Inc.

美国特拉华州联邦地区法院
美国加州北区联邦地区法院
在由Sleet法官审理的涉及用户界面、音频处理和流媒体、数据压缩以及设备数据输入的11项专利的案件中任HTC律师;案件移交至加州北区联邦地区法院审理;待决。

Chrimar Systems, Inc. (商业名称CMS Technologies) 和 Chrimar Holding Company, LLC 诉 Alpha Networks Inc.

U.S. District Court for the Eastern District of Texas 美国德克萨斯州东区联邦地区法院
在由James Rodney Gilstrap法官审理的涉及网络设备的4项专利的案件中任Alpha Networks Inc.的律师;因和解而结案。

Nonend Inventions, N.V. 诉 Amazon, Inc. and Amazon.Com LLC

美国德克萨斯州东区联邦地区法院
在由Gilstrap法官审理的涉及流媒体内容和媒体播放的1项专利的案件中任Amazon, Inc. 和 Amazon.com LLC的律师;因和解而结案。

Nonend Inventions, N.V. 诉 Fujitsu America, Inc., 和 Fujitsu Limited

美国德克萨斯州东区联邦地区法院
在由Gilstrap法官审理的涉及流媒体内容和媒体播放的3项专利的案件中任Fujitsu America, Inc. 和 Fujitsu Limited的律师;因和解而结案。

Nonend Inventions, N.V. 诉 Hewlett-Packard Company

美国德克萨斯州东区联邦地区法院
在由Gilstrap法官审理的涉及流媒体内容和媒体播放的3项专利的案件中任Hewlett-Packard Company的律师;因和解而结案。

Nonend Inventions, N.V. 诉 HTC America, Inc.

美国德克萨斯州东区联邦地区法院
在由Gilstrap法官审理的涉及流媒体内容和媒体播放的1项专利的案件中任HTC America, Inc.的律师;因和解而结案。

Nonend Inventions, N.V. 诉 微软公司

美国德克萨斯州东区联邦地区法院
在由Gilstrap法官审理的涉及流媒体内容和媒体播放的3项专利的案件中任微软公司的律师;因和解而结案。

Nonend Inventions, N.V. 诉 Panasonic Corp. 和 Panasonic Corp. of North America

美国德克萨斯州东区联邦地区法院
在由Gilstrap法官审理的涉及流媒体内容和媒体播放的3项专利的案件中任Panasonic Corporation 和Panasonic Corporation of North America的律师;因和解而结案。

Largan Precision Co., LTD. 诉 Samsung Electronics Co., Ltd, 等

美国加州南区联邦地区法院
在由Sabraw法官审理的涉及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和其他产品中光学镜片的6项专利的案件中任Largan Precision的律师;庭审八日前和解结案。

Rothschild Storage Retrieval Innovations, LLC 诉 HTC Corporation and HTC America, Inc.

美国佛罗里达州南区联邦地区法院
美国加州北区联邦地区法院
在由Laporte法官审理的涉及智能手机中相机、图像过滤和图像传输功能的1项专利的案件中任HTC的律师;案件移送加州北区联邦地方法院审理;在涉及该诉争专利的多方复审程序期间暂停审理;双方同意申请驳回起诉且不得以相同诉因再诉;法官准许,案件审结。

Qurio Holdings, Inc. 诉 DirecTV, LLC

美国伊利诺伊州北区联邦地区法院
美国加州北区联邦地区法院
在由Lee法官审理的涉及无线网络网关和媒体播放控制的3项专利的案件中任DirecTV的律师;案件移送加州北区联邦地区法院由Gilliam法官审理;对诉争专利提起三宗多方复审;无效程序期间案件中止审理;Qurio撤销多方复审立案的所有侵权指控;双方协议撤案进而案件审结。

TransVideo Electronics, Ltd. 诉Hulu, LLC

美国特拉华州地方法院
在由Stark法官审理的涉及视频分发系统的2项专利的诉讼中任Hulu公司的律师;针对关键性术语启动了早期的释义程序;在为Hulu获得有利的释义裁定后,双方协议撤案并不得以相同诉因再诉;法院准许,案件审结。

TransVideo Electronics, Ltd. 诉 Netflix, Inc.

美国特拉华州联邦地区法院
在由Stark法官审理的涉及视频分发系统的2项专利的诉讼中任Netflix的律师;针对关键性术语启动了早期的释义程序;在为Netflix获得有利的释义裁定后,双方协议撤案并不得以相同诉因再诉;法院准许,案件审结。

e-Watch, Inc. 和 e-Watch Corporation 诉 HTC Corporation and HTC America, Inc.

美国德克萨斯州东区联邦地区法院
在由Gilstrap法官审理的涉及数字图像捕获和传输的2项专利的案件中任HTC的律师;针对诉争专利提起两宗多方复审请求并立案;无效程序期间案件中止审理;双方同意申请驳回起诉且不得以相同诉因再诉;法官准许,案件审结。

E.Digital, Inc. 诉 Transcend Information Inc.

在由Huff法官审理的涉及闪存设备的1项专利的案件中任Transcend的律师;因和解而结案。

Monolithic Power Systems, Inc. 诉 Silergy Corporation, Compal Electronics等

美国加州北区联邦地区法院
在涉及电源集成电路的3项专利侵权与合同违约诉讼中任Monolithic Power Systems的律师;达成有利和解。

FlashPoint Technology, Inc. 诉 HTC Corporation and HTC America, Inc.

美国北卡罗来纳州东区联邦地区法院
美国特拉华州联邦地区法院
在由Sleet法官审理的涉及智能手机中相机、文件系统、图形处理功能的6项专利的案件中任HTC的律师;案件移送特拉华州联邦地区法院审理;针对诉争专利提起5宗多方复审申请并准予立案;因和解而结案。

Wireless Mobile Devices LLC 诉 HTC Corporation and HTC America, Inc.

美国德克萨斯州北区联邦地区法院
在由David C. Godbey法官审理的涉及导航设备和网络数据同步的6项专利的案件中任HTC的律师;针对诉争专利提起6宗多方复审申请;多方复审立案前即和解结案。

Graphics Properties Holdings Inc. 诉 ASUSTeK Computer Inc. 和 ASUS Computer International等

美国特拉华州联邦地区法院
在由Leonard Stark法官审理的涉及浮点光栅化和帧缓冲,平板显示中可移动背光和大面积宽高比平板技术的5项专利的案件中任ASUS的律师;因和解而结案。

Graphics Properties Holdings Inc. 诉 HTC Corporation, HTC America, Inc.等

美国特拉华州联邦地区法院
在由Richard G. Andrews法官审理的涉及CPU架构、浮点光栅化和帧缓冲以及大面积宽高比平板技术的4项专利的两宗案件中任HTC的律师;并行ITC程序 (调查编号337-TA-836) 期间中止审理;因和解结案。

StylePath, Inc. 诉 Just Fabulous, Inc.

美国加州中区联邦地区法院
在由Philip S. Gutierrez法官审理的涉及电商网站、在线营销和产品选择的专利诉讼中任Just Fabulous公司的律师;因和解结案。

MyPort IP Inc. 诉 HTC Corporation 和 HTC America, Inc.等

美国德克萨斯州东区联邦地区法院
在由Leonard Davis法官审理的涉及在文件中嵌入可搜索信息以进行传输、存储和检索的2项专利的案件中任HTC的律师;准备并提起多方复审请求,并在释义听证前数周中止审理;USPTO程序期间案件中止;PTAB对审查员驳回所有请求的裁定予以维持。

FlashPoint Technology Inc. 诉Aiptek Inc.等

美国特拉华州联邦地区法院
在由Gregory Sleet法官审理的涉及智能手机相机用户界面功能的10项专利的案件中任HTC的律师;鉴于FlashPoint公司向ITC提起主张其中4项专利权的申诉 (调查编号337-TA-850),案件在法官因完成复审程序而恢复审理后整个案件中止审理;因和解结案。

Datascape, Inc. 诉 Kyocera Wireless Corp.

美国佐治亚州北区联邦地区法院
在Clarence Cooper法官审理的涉及通过网络与多个非标准I/O远程终端进行通信的数据交易系统的6项专利的案件中任Kyocera的律师。Datascape指控Kyocera蜂窝手机和智能手机专利侵权;庭审前达成有利和解。

公益诉讼

社会保障局残障申诉

社会保障管理局伤残鉴定评审办公室
在一宗伤残保险福利索赔额和对拒绝给与福利的申诉中提供法律援助,任客户的首席律师。该客户是通过圣地亚哥志愿律师计划之艾滋病法律服务项目的介绍。代表客户处理行政法官William K. Mueller在圣地亚哥举行的听证。在行政法官认定伤残后,该客户最终获得伤残福利。

社会保障局残障申诉

社会保障管理局伤残鉴定评审办公室
在一宗停止残障保险福利的申诉中提供法律援助,任客户的首席律师。该客户是一名退伍海军,由圣迭戈支援律师计划介绍。代表客户处理由行政法官Peter J. Valentino在圣迭戈举行的听证。在行政法官认定伤残后,该客户的伤残福利得以恢复。

Home
Jump back to top